在聆聽許多的樂團歌曲後 常常會有想要組合A樂團的吉他手 跟B樂團的鍵盤手等等的組合想法
或者這樣說吧 : 一個樂團因一個創作感覺而作一張CD是很常見的想法
因而樂團有了風格 而有擅長風格之後 想要融入新的元素不外學習或者外求
召入新員或者出走
但後來仔細聆聽這些作品 好像都沒有太過突出的創舉
或者可以說現今的音樂已經很完整
若要騙錢 其實可以很簡單 光不同曲風的歌曲改編重整上辭
至少可以聽十年
而台灣唱片界 的撈錢計畫對準的是15~25的青少年
這樣要做怎樣的音樂已經很明顯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