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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國三時有一段暑期時間
在路上認識的一位朋友,一位練拳擊的朋友
跟他一起體驗拳擊的時候是我鬥心最強的時候
因為不想受傷而努力的將所有的肌肉繃緊(挨揍當然皮要繃緊點)
因為要減少衝擊有時必須犧牲左臂或右臂(斷尾求生)
因為要知道拳向就算會被打腫眼也得面對拳頭(要知道是誰揍自己還有揍了幾拳以後要報復回來)
在那期間訓練的專注力跟耐力至今一直令我受用
那段時間每天幾場拳下來,雖然都是我被扁
但就算全身瘀青酸痛總會有種劫後餘生的快樂感
還有使盡全力的滿足感.
而最後的結論是:
就算是肉腳用了全力還是肉腳
但至少是個用了全力的肉腳.
還有我盡了全力了嗎?
如果我盡了全力為何還不甘心?
 
碼ㄉ 按 烏龜蹺頭...不爽阿!!!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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